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團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精神,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創業安徽行動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號)要求,大力推進創業安徽建設,搭建完善創業平臺,建設一批青年創業園,強化創業園在場地、設備、創業導師、人力資源、資金、政策等方面的集成服務功能,發揮創業園“扶上馬、送一程”作用,努力滿足青年創業者多樣化、全周期的創業需求,現就開展2024年安徽青年創業園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印發的《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管理辦法》(皖人社發〔2022〕14號)規定條件,且已建成運營的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均可申報;申報園區名稱需含有“創業園”或“孵化園”等字樣,且以創新創業孵化為主要功能。
已認定為國家(省)級留學生創業園、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省級農民工創業園)、國家(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等享受過就業補助資金一次性集中專項補貼的省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不得申報青年創業園。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園,由創業園建設主體向所在地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創建申請。
(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團市委聯合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園擇優推薦,經市政府同意后,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申報材料。
(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創業園組織開展競爭性評審,擇優推薦擬認定的創業園。
(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擬認定的創業園進行實地核查。
(五)對通過評審、核查等程序的創業園,擇優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安徽青年創業園”。
三、申報材料
申報創建安徽青年創業園,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設區市人民政府推薦函。
(二)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表。
(三)佐證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主體須為創業園建設主體、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
(二)各市要加強對申報創業園的指導,按照認定條件認真篩選,提高申報質量。推薦的園區扶持產業方向明確,優先推薦扶持十大新興產業企業的園區。各市推薦一般不得超過2個。
(三)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材料須完整、規范、真實,可比照《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管理辦法》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凡偽造、虛夸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參加評審資格。
(四)各市請于2024年10月20日前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www.ahzwfw.gov.cn)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報。另外,申報材料一式10份,于2024年10月25日前郵寄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電子版同時發送至指定郵箱。
省政務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509號)
聯 系 人:汪文琪
聯系電話:0551-62999779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業失業處
聯 系 人:肖 超
聯系電話:0551-62655981
電子郵箱:115796816@qq.com
附件:安徽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安徽省委員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