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按照《2024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產業計量需求對接和科技成果轉化,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產業計量“揭榜掛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內容
鼓勵企業全面梳理和挖掘計量需求,搭建產業計量供需對接平臺,采取“企業掛榜、服務機構揭榜”的活動形式,引導計量技術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單位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科研中的各類計量難題,推動企業創新發展和質量提升。主要聚焦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計量問題:在產品設計、研制、試驗、生產和使用等各個環節遇到的“測不了、測不全、測不準、測不快”問題;儀器設備的在線遠程檢定和校準難題;開展在線計量、遠程計量、嵌入式計量等相關測試方法缺失的問題;微觀量、復雜量、動態量、多參量等綜合測量、復雜測量、準確測量難題;復雜被測對象、復雜工況環境等工程應用場景的參數測量難題;特殊工藝過程、特殊產品的計量控制難題;量子傳感和芯片級計量遇到的量傳溯源難題;智能化計量校準技術、計量軟件功能安全測評等。
二、活動程序
(一)宣傳發動(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20日)。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此次活動的宣傳引導,積極組織動員相關行業企業梳理查找產業發展中的計量需求和難題。
(二)提交需求(2024年7月21日—2024年8月20 日)。有計量需求的企業可以通過產業計量云(長三角)平臺( 網 址: www. cyjlyun . com,微信公眾 號:長三角產業計量云,以下簡稱平臺)在線提交需求,也可將需求征集表提交至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由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審核把關后統一提交平臺(見附件 1)。
(三)公開發榜(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平臺提交的各類產業計量需求進行匯總、審核,必要時聯系企業進行確認。對審核確認后的產業計量需求,通過平臺向社會公開發榜。
(四)推動對接(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推動相關計量技術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等單位積極參與揭榜。
(五)正式揭榜(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5日)。揭榜單位通過平臺進行正式揭榜。
(六)競榜簽約(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30日)。發榜企業與揭榜單位進行聯系確認,確認無誤后正式簽訂合作協議。同一發榜項目有多家揭榜單位的,由發榜企業遴選確定最終揭榜單位。
(七)項目實施(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根據合作協議,揭榜單位開展具體的科研攻關或項目實施工作。
(八)成果總結(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對此次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并對成效突出的產業計量供需對接項目進行宣傳推廣和經驗交流。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此次活動予以高度重視,從服務企業創新發展、提升計量技術機構能力水平的角度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可采取需求推介、技術交流、項目洽談、實地考察等多種方式加大對接力度,提升對接效率,推動計量技術成果轉化應用。
(二)科學嚴謹務實。發榜企業要認真查找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各類計量問題和需求,圍繞問題精準發榜,明確和落實解決需求的企業資金。揭榜單位要集中優勢力量加強科研攻關或項目實施,切實推動企業計量技術難題的有效解決,不斷提升計量專業化服務能力和水平。
(三)強化政策激勵。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此次活動要給予大力支持,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對發榜企業或者揭榜單位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也可爭取將其納入相關科研項目予以獎勵或補助。
(四)認真總結經驗。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本活動結束后進行全面總結,加大對優秀成果和典型案例的推廣應用,認真總結經驗與成效,并將相關工作總結報告與《活動統計表》(見附件2)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過“公文交換系統”報送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聯系人:計量司 徐卿 010—82261794 電子郵箱:xuqing01@samr.gov.cn
附件:1.全國產業計量“揭榜掛帥”活動需求征集表
2.活動情況統計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