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信(工信)局: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意見》(皖政〔2018〕20號),決定在全省開展安徽省第十二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和第十批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我省注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包括中央在皖企業),并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申報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的企業同時須擁有較好的研究開發和設計能力。
二、申報條件
(一)信息消費創新產品。
1. 面向智能制造、智慧家庭、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養老、智能穿戴、動漫游戲、虛擬現實以及殘障人士智能輔助等信息消費重點應用領域,研發完成并上市銷售的智能軟硬件產品等。
2. 申報產品必須是自主研發,同時在技術或模式創新上有突破,并具有推廣應用價值
3. 同一申報主體申報數量僅限一件。
4. 申報產品不得違規收集個人信息、不得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騙誤導用戶提供個人信息,不得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5. 往年申報并獲評的信息消費創新產品不得重復申報。
(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1. 體驗內容包括:
(1)消費體驗類。綜合智能辦公、智能終端、公共服務平臺、電子商務、元宇宙等信息領域消費產品,通過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充分利用新零售等新模式,與品牌商、運營商、平臺商、服務商、商業地產等多渠道開展合作,在鬧市區或人流量較大的地方共建信息消費體驗中心(體驗館、廣場、小鎮等),引導消費者進行沉浸式體驗式和消費。
(2)共享車間類。依托重點行業骨干企業的智能工廠、智慧車間、數字車間等載體,建設第三方共享車間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面向行業垂直領域的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團隊和消費者定制提出共享服務。
(3)眾創空間類。行業骨干企業建立的基于互聯網的“雙創”平臺和創客空間、創新工場、開源社區等新型眾創空間,為企業提供創業孵化、知識產權、企業征信、檢驗檢測、質量品牌等方面服務,積極發展探索線上線下孵化模式。
2. 有固定的場所和完善的宣傳平臺。一是中心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須具備承擔200人以上規模集中培訓或演示環境;展示產品(功能)或提供服務種類不少于30項。二是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條件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空間布局合理,能夠滿足影視展示、產品體驗、培訓服務等需求。三是滿足至少一件信息消費產品(軟件或智能硬件)自主研發。
3. 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通過人員講解、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線下與線上相融合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展示的產品不得違規收集個人信息、不得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騙誤導用戶提供個人信息,不得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4. 擁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和專業化的運行管理團隊。體驗消費類向市民免費開放次數每月不少于1次;體驗中心每季至少舉辦1次基于信息消費的培訓、研討會、交流會(省級示范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具體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5. 往年申報并獲評的信息消費體驗中心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階段。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申報單位填寫《安徽省第十二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申報表》《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書》(附件1、2),并經所在市經信(工信)局審核匯總(《安徽省第十二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推薦匯總表》《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推薦匯總表》(附件3、4)后將Word版和PDF蓋章電子版報至我廳。
(二)評審階段。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推薦的信息消費創新產品、體驗中心進行評選。
(三)公布階段。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專家組評選意見,審核確定后發文公布。
四、有關事項
(一)各市經信(工信)局要對照皖政〔2018〕20號文件要求,積極組織企業申報。
(二)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并由各市經信(工信)局審核后正式行文上報,于6月20日(星期五)前報送申報材料電子版。
(三)請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首頁“文件公告”(http://jx.ah.gov.cn/)下載相關材料表格。
聯系人:陳衛華;電話:0551-62878852;郵箱:rjc62871780@163.com。
附件:
1. 安徽省第十二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申報表
2. 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書
3. 安徽省第十二批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推薦匯總表
4. 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推薦匯總表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