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6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技工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號)等要求,2024年我省計劃認定建設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5個、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競賽基地10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5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40個,認定15項技能大師工作室2022—2023年度技術創新成果獎、10項技能大師工作室2022—2023年度人才培養成果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項目
(一)申報對象
1.2011-2021年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且項目實施到期的單位(已建項目)。
2.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確定為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且項目實施到期的單位(新建項目)。
(二)申報條件
1.新建項目申報條件
(1)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已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近3年未受過刑事行政處罰和失信聯合懲戒。
(2)培訓場所和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年培訓量2000人次以上。
(3)常設5個以上經濟發展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訓特色專業(職業),并配備相應的實訓裝備。建立了信息化管理與服務平臺。
(4)有滿足培訓需要的穩定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師生比為1:20以下;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和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教師占實訓教師總數的45%以上。
(5)與5家以上大、中型企業建立了穩定的校企合作關系。有5個以上專業與合作企業共同研究確定專業建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師資建設、研發課題和培訓實習方案,并與合作企業共建了培訓實習基地,聘請企業高級技師、技師和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指導教師。
(6)面向社會或本行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承擔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組織和承擔職業培訓師資研修培訓、教材教法研發等工作。積極開展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2.已建項目申報條件
滿足新建項目申報條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托育、護理、康養、家政等民生領域,建立了覆蓋課程設置、教材開發、師資建設、培訓裝備、能力評價、技能競賽等方面的較為完備系統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
(2)年培訓規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級工以上培訓不少于1000人次。
(3)年度培訓合格率達90%以上,企業及勞動者調查滿意率達90%以上。
(三)申報材料
1.加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章的基地建設項目候選單位推薦報告,報告應簡要介紹被推薦單位的申報優勢以及需要重點說明的事項。
2.申報單位填報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附件1),及其制定的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和項目經費管理實施細則。
3.本通知中“申報條件”要求的相關佐證材料。
4.其他材料。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上一期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或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項目建設的終期評估報告(含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報告)。
(四)申報名額
每個市限報名額1個(宣城市、安慶市分別含廣德市、宿松縣,下同)。
二、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
(一)申報對象
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二)申報條件
1.技能大師應當具備的條件。技能大師應當是某一行業(領域)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較強創新創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日常工作。原則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積極開展技術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響的發明創造,并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2)具有一定的絕技絕活,并在積極挖掘和傳承傳統工藝上作出較大貢獻。
(3)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一線實習指導教師,具有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實際承擔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全日制教學任務和高技能人才社會化培訓任務,在參與技術創新、項目攻關、推動校企合作等方面業績突出。曾在市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技工院校教師職業能力大賽中獲獎,或經由其指導的學生在市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符合條件的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可直接申報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其所在單位應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
2.技能大師所在單位應當具備的條件。
(1)有固定場所和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建立了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規章制度;上年度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安排了高技能人才培養、交流等費用,為技能大師提供了必要工作條件。
(2)所在單位為院校的,常設全日制高級工、預備技師班;有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建立了技能人才培養、培訓、評價等規章制度。
(三)申報材料
1.加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章的工作室建設項目候選單位推薦報告。報告應簡要介紹被推薦單位的申報優勢以及需要重點說明的事項。
2.申報單位填報的《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附件2)。
3.申報單位申報報告。內容包括: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工種)、技能大師簡介、技能大師工作室取得的工作成果等。
4.上年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用于高技能人才培養、交流等方面的證明材料;為技能大師提供必要工作條件的證明材料。
5.申報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文件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6.技能大師居民身份證、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獲獎證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證書及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相關佐證材料。
(四)申報名額
每個市限報名額2個。
三、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競賽基地、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
(一)申報對象、條件、程序等要求
項目申報對象、條件、程序等按《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高技能人才重點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號)執行。《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競賽基地申報表》《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競賽基地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見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二)推薦數量
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競賽基地每個市限報名額2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按附件7分配名額推薦(各市可在分配名額基礎上多推薦1個作為備選)。
四、2022—2023年度技能大師工作室工作成果評鑒
(一)申報對象
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技能大師工作室。
(二)申報范圍
工作成果分為技術創新成果和人才培養成果兩類。成果所屬期間應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已申報的工作成果不得重復申報。同一項技術創新或分期實施的技術創新項目,取得新的實質性進展的可予申報。同一個工作室取得兩類成果的,可分類制作材料同時申報參評。
(三)申報條件及程序
申報條件按《關于印發<安徽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工作成果評鑒試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328號》執行。申報程序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所在單位整理材料,并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7天,經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驗證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類型提供以下材料:
1.申報技術創新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技術創新成果評鑒申報表(附件8);
(2)主要技術文件、資料和總結報告;
(3)應用情況及經濟、社會效益評估材料。
2.申報人才培養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人才培養成果評鑒申報表(附件9);
(2)人才培養工作總結報告;
(3)人才培養效果的證明材料。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將本通知及時宣傳到轄區相關單位,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有關項目,并指導做好申報工作。
(二)各地要按程序組織開展本級評審推薦工作,嚴格把握條件,做到好中選優,確無符合條件的地方可以少報或不報。符合條件的中央駐皖單位、省屬企業從所在地設區的市申報,不占地方名額。
(三)各地須于2024年5月31日前將電子版(含pdf、word版本)申報材料和申報情況簡表(附件10)報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郵箱(由各地市統一報送),逾期不再受理。紙質版申報材料各地留存備用。同時,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工作成果評鑒4個項目須登錄“安徽省政務服務網”,在相應模塊提交申請。本通知及其10個附件可登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告”欄下載,附件不再隨文印發。
聯系人:張位中;電 話:0551—62633998;通訊地址:合肥市長江中路333號;郵政編碼:230061;電子郵箱:ahszjc2021@163.com。
附件:
1.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
2.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
3.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競賽基地申報表
4.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競賽基地建設項目實施方案
5.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企業版)
6.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院校版)
7.2024年度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名額分配表
8.技能大師工作室技術創新成果評鑒申報表
9.技能大師工作室人才培養成果評鑒申報表
10.各項目申報情況簡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