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
根據《合肥市2023年四季度穩經濟若干政策(商貿服務業)》(合商法〔2023〕186號)文件要求,現組織合肥市2023年四季度穩經濟若干政策(商貿服務業)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的企業,申請的項目原則上須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
二、申報、審核及兌現程序
本通知兌現嚴格按照企業申報、部門初審、聯合審核、網站公示、政府審批流程辦理,并接受監察、審計依法監督。
(一)申報時間
本通知政策條款申報時間為2024年4月10日— 2024年4月30日,具體以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中發布的通知為準。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市商務局將不再受理。
(二)申報方法
企業申報主體首先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https://hfcyzc.hfceloan.com/index),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其次對照自身經濟類型及發展實際,訂閱相關政策條款,并詳細閱讀申報通知,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再次是關注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中發布的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及市商務局審核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分配的用戶名登錄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查詢企業在國家、省、市信用系統內有無失信行為記錄,并提交信用查詢情況。
(三)兌現流程
1.企業通過“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供紙質申報材料2套報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
2.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在政策申報截止日之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核實,并由申報主體在2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交審核意見,同步完成“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審核,報送簽署明確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申報材料1套。
3.市商務局收集匯總各區域申報材料后開展部門初審,初審結果經市商務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后,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提升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效能若干規定的通知》要求組織聯合審核。聯合審核結果經市商務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后,在合肥市人民政府網站、市商務局網站、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名稱、項目、對應條款、審核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商務局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5個工作日內(需財政復審的除外),根據資金預算安排,將政策資金下達或撥付至市商務局或相關縣(市)區、開發區財政局,再由其撥付相關企業。
三、具體條款、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一)支持限上批發企業超產增收
具體內容:2023年銷售額20億元以上的限上批發業企業,2023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率0-5%(含)、5%以上的,四季度銷售額同比每凈增1億元,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2023年虧損但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高于前三季度利潤率水平的限上批發企業,四季度銷售額同比每凈增1億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3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2023年月度新增入庫的企業四季度銷售額達到3億元、6億元以上,且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1)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批發企業;(2)2023年銷售額20億元以上,且2023年四季度銷售額相較上年同比凈增達到1億元的;(3)2023年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或者2023年虧損但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高于前三季度利潤率水平的;(4)2023年月度新增入庫企業、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且四季度銷售額3億元以上的可視為符合條件。
申報材料:(1)申請表(附件1);(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企業2022年10月、11月、12月和2023年10月、11月、12月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2023年新增企業不需提供2022年統計報表);(4)企業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財務狀況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2023年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且非月度新增入庫企業無需提供2023年第三季度財務狀況表)。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1份)。
聯系方式:市場體系建設處63538920。
(二)支持限上零售企業超產增收
具體內容:2023年零售額2億元以上的限上零售業企業,2023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率0-5%(含)、5%以上的,四季度零售額同比每凈增2000萬元,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2023年虧損但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高于前三季度利潤率水平的限上零售企業,四季度零售額同比每凈增2000萬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3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2023年月度新增入庫的企業四季度零售額達到1億元、2億元以上,且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1)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零售企業;(2)2023年零售額2億元以上,且2023年四季度零售額相較上年同比凈增達到2000萬元的;(3)2023年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或者2023年虧損但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高于前三季度利潤率水平的;(4)2023年月度新增入庫企業、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且四季度零售額1億元以上的可視為符合條件。
申報材料:(1)申請表(附件1);(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企業2022年10月、11月、12月和2023年10月、11月、12月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2023年新增企業不需提供2022年統計報表);(4)企業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財務狀況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2023年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且非月度新增入庫企業無需提供2023年第三季度財務狀況表)。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1份)。
聯系方式:消費促進處63538375。
(三)支持限上住宿餐飲企業超產增收
具體內容:2023年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飲業企業,2023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率0-5%(含)、5%以上的,四季度營業額同比每凈增300萬元,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2萬元、4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2023年月度新增入庫的企業四季度營業額達到500萬元、800萬元以上,且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1)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住宿餐飲企業;(2)2023年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2023年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且2023年四季度營業額相較上年同比凈增超過300萬元的;(3)2023年月度新增入庫企業、四季度營業收入利潤率不為負且四季度營業額500萬元以上的可視為符合條件。
申報材料:(1)申請表(附件1);(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申報企業2022年10月、11月、12月和2023年10月、11月、12月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2023年新增入庫企業不需提供2022年統計報表);(4)企業2023年第四季度財務狀況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
申報途徑: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1份)。
聯系方式:商貿服務業促進處63538361。
四、其它說明
1.本政策執行期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條款之間、本政策與其他市級同類獎補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資金實行總量控制。
2.企業營業收入利潤率的計算公式:營業收入利潤率=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3.因條款內容涉及多項指標,為確保數據口徑一致、準確,將企業申報的2023年度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統計數據與稅務數據進行比對,按就低原則確認取數依據,并按同一口徑認定。
4.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各項獎補資金的單位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2)。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5.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到商貿企業應知盡知,應報盡報。
附件:
1.2023年四季度穩經濟若干政策(商貿服務業)資金申請表
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合肥市商務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