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各地方有關中心: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面向城市、縣域開展2023年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評定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3〕582號)要求,經城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申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確定北京市豐臺區等18個城市(城區)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名單見附件1),北京市昌平區等38個城市(城區)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名單見附件2),江蘇省宜興市等30個縣(市、區)為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示范縣(名單見附件3),河北省遷安市等97個縣(市、區)為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名單見附件4),試點示范時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以及《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任務部署,以開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為重要抓手,加強工作指導和資源投入,與相關城市建立強市共建機制,與相關縣(市、區)建立聯系指導工作機制,指導城市和縣(市、區)制定試點示范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逐級壓實責任,實現省市聯動、全域行動,打造區域知識產權工作高地,引領帶動全省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各有關城市和縣(市、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指導下,優化完善試點示范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自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由城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印發,并報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備案。要將試點示范工作納入地方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加快推動試點示范工作和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不斷提升地方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確保試點示范工作取得實效,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特此通知。
附件:1. 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名單
2. 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名單
3. 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示范縣名單
4. 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名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