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深圳市知識產權局: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深化數據知識產權地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規字〔2023〕999號)要求,經申報報名、材料審核、專家評審等程序,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深圳市等8個已有試點地方的基礎上,新增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貴州省、陜西省等9個地方共同作為2024年數據知識產權試點地方。現將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4年數據知識產權地方試點工作期限為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試點開展過程中要始終堅持“四個充分”的原則,即充分考慮數據安全、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充分把握數據的特有屬性和產權制度的客觀規律,充分尊重數據處理者的勞動和相關投入,充分發揮數據對產業數字化轉型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強對試點地方的統籌指導和督促協調,推動已有試點地方進一步深化各項工作,指導新增試點地方盡快建立省級層面的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多部門協同,加強政策和資金等保障措施,在實踐中進行檢驗并不斷完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更好促進數據要素高效流通使用。各試點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勇于擔當作為,從本地實際出發,以嚴謹務實的態度,建立健全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管理體系,提高登記質量,加強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
各試點地方要制定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1),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進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同時,明確省級層面工作機制相關信息(見附件2)。相關材料請于2023年12月28日前報送至我局戰略規劃司,電子版同時發至guihua@cnip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數據知識產權地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提綱)
2.數據知識產權地方試點省級層面工作領導小組信息表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