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平安企業創建工作,根據《關于印發〈合肥市平安企業創建實施方案〉的通知》(合經信民營〔2023〕98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業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合肥市市域內注冊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創建標準及名額
申報企業應符合《平安企業創建標準》(附件1)且無《合肥市平安企業創建負面清單》(附件2)所列情形,全市擬評定50家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業。
三、申報程序
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業申報實行線下申報,程序如下:
(一)企業按照自愿原則進行申報,申報企業對照《平安企業創建標準》,提交佐證材料(參考附件3),佐證材料按序裝訂成冊。
(二)縣區經信部門依據創建標準,會商政法、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信訪等部門,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經實地核查(填報實地核查表,見附件4)后,將初審通過的企業行文推薦上報。
四、有關要求
1.縣區經信部門要嚴格把關,認真開展初審工作,初審推薦的企業創建得分不得低于70分,各縣(市)區、開發區推薦企業數不超過10家;
2.請縣區經信部門于12月21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推薦行文、實地核查表和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紙質版及電子版報送至市經信局民營經濟發展處,逾期不再補報。
聯系人:唐榮,電話:63537876。
附件:
1.平安企業創建標準
2.合肥市平安企業創建負面清單
3.佐證材料清單
4.平安企業實地核查表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