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組織人事)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合肥市服務人才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合人才〔2022〕1號)文件精神,現就開展重點產業鏈入庫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市屬事業單位柔性引才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我市重點產業鏈入庫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市屬事業單位從市外柔性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團隊),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可按規定標準申請柔性引才補貼。
(一)引進方式。柔性引進是指打破國籍、戶籍、地域、身份、人事關系等人才流動中的制約,在不改變和影響人才與所屬單位人事關系的前提下,通過顧問指導、兼職聘任、聯合攻關等方式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團隊),不包括同一企業(集團)中,不同子公司(事業部)間的人才委派和合作。
(二)引進對象。柔性引進的人才應為企業(單位)急需緊缺,與企業(單位)簽訂相關合作協議或聘用合同,在推動企業(單位)技術創新、課題研究、科技攻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擔任有關科技項目負責人或重要參與者,并符合以下條件:
1.引進的人才(團隊負責人)一般應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相應等級職業資格,并通過“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系統”認定為合肥市高層次人才。
注:引進的人才(團隊負責人)應提前進行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至補貼申報截止時,仍未認定為高層次人才、但已提交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的,可先行提交補貼申請材料,并附相應情況說明。
2.引進的人才(團隊負責人)在相應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業績或成果,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或在承擔重點工程、重大科技攻關、技術改造、成果轉化、推廣應用項目以及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取得過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
3.在引才企業(單位)參與或支持的項目具有實質性成果,有較好的應用前景或市場價值。
4.實際支付給人才(團隊)的年度計稅報酬原則上不低于30萬元,且無法律規定不得流動的情形。
(三)引進要求。于2022年6月16日及以后新引進,引進對象人事關系所在單位須為非合肥市域范圍內(從中央、省屬駐肥單位引進的,視同市外引進)。
二、申報補貼標準
按年度計稅報酬的30%擇優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補貼標準只計入在肥繳納所得稅的薪酬部分),每人(團隊)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此次補貼包括2022和2023兩個年度。
(一)2022年度的計稅報酬補貼。自引進人才之日起,至2022年底,按實付給引進人才的計稅報酬(稅前)30%計算,超過100萬元的以100萬元計。
(二)2023年度的計稅報酬補貼。2023年自然年內(2023年新引進的,自引進之日起,至2023年底),按實付給引進人才的計稅報酬(稅前)30%計算,超過100萬元的以100萬元計。
三、申報所需材料
申報單位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一)《合肥市柔性引才補貼申請表》,并按要求附相應佐證材料(詳見附件1)。
(二)用人單位與引才對象簽訂的合作協議或聘用合同;給付勞動報酬的相關證明材料(銀行支付憑證、所得稅完稅證明等)。
(三)柔性引進對象的基本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國(境)外護照、有關能力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定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關獲獎證書(證明)等;主持過的重大項目、科研成果、科技獎勵證書、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資歷的證明材料等)。
(四)申報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營業執照)。
以上材料按次序膠印成冊,A4雙面印刷,封面用白色鋼板紙,一式2份。相關申請表格應填寫完整,不得空項、漏項。附件材料按申報要求提供,清晰簡明,排版緊湊美觀。復印件由單位審驗蓋章,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注:于2022年6月16日-2022年12月31期間柔性引進人才,申報單位可同時申報2022年度和2023年度補貼,需按照“1年1冊”要求,分年度準備相應申報材料,不得將2個年度合并進行申報,即每個年度均需準備一式2份的申報材料。
四、申報程序和時間
(一)推薦申報。申報單位最遲于2023年12月20日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紙質版)報送至所在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逾期不予受理。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后填寫《推薦申報合肥市柔性引才補貼匯總表》(附件2)并蓋章,最遲于2023年12月25日前,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送至市人社局(同時報送附件1、2電子版)。
(二)評審遴選。合肥市柔性引才補貼遴選工作按照“公開公正、擇優資助”的原則,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后,提出實地考察名單。
(三)考察公示。市人社局會同各縣(市)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實地考察后,提出資助建議名單,并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市人社局進行核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審批資助。擬資助名單經考察公示通過后,市人社局按程序要求履行審批資助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補助資金依規定由市和縣(市)區、開發區按1∶1比例分擔。各縣(市)區、開發區在市級資金撥付到賬后,按資金額度等額配套并一次性撥付給申報單位。
(二)申報單位須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錄入企業誠信檔案,3年內取消企業申領政府各類人才資助資格,追繳資助資金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三)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認真組織申報工作。
本通知及附件可從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hefei.gov.cn)“通知公告”欄查詢申報通知并下載。
柔性引才補貼政策咨詢:盛榮長,電話:0551-63536028;
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咨詢:姚輝、吳馨蕊,0551-63536007。
附件1:《合肥市柔性引才補貼申請表》
附件2:《推薦申報合肥市柔性引才補貼匯總表》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